泰安鄉公所甄選113年以工代賑人員。
一、錄取名額:以工代賑人員1名。
二、薪資:按時計酬,每小時新臺幣183元整。
三、工作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並服從甲方工作規則與紀律,從事下
列工作:
1.協助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相關業務、電腦建檔及資料整理。
2.公共設施、設備之清潔整理、維護及管理。
3.其他臨時性工作
四、資格限制:為年滿18歲以上,65歲以下,屬苗栗縣政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且以工作能力者。
五、報名方式:請自行下載報名簡章,填寫完畢送至本所收發室
六、報名日期:即日期至113年2月23日下午17時。
七、測驗時間:113年2月27日上午9時於本所1樓秘書室。
八、測驗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受考人每位時間約為10-20分鐘。
九、測驗成績:服裝儀態佔10%、機智問答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佔20%、專長履歷工作經驗及能力佔30%、電腦文書作業及其他支援能力佔30%、其他佔10%
十、上工期間:1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