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申請須知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不含假日) 二、申請地點:苗栗縣泰安鄉公所農經課、南三村聯合辦公處 三、禁伐補償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書、切結書 2. 土地謄本、地籍謄本(或土地權狀) 3.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附加文件(若有土地持分者) 1.持分人“同意書”或是“土地分管協議書及分管圖”(擇一填寫) 2. 持分人身分證、印章
112年度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申請須知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不含假日)
二、申請地點:苗栗縣泰安鄉公所農經課、南三村聯合辦公處
三、禁伐補償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書、切結書
2. 土地謄本、地籍謄本(或土地權狀)
3.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附加文件(若有土地持分者)
1.持分人“同意書”或是“土地分管協議書及分管圖”(擇一填寫)
2. 持分人身分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