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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辦理本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公告列管作業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依據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第7點第1項:「第5點公告期間,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應利用大眾傳播機構或以其他方法加強宣導民眾,促其注意各有關公告處所之公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