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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及核銷申請書

  • 發布單位:行政室

一、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10月20日衛授家字第1110761152號令修正發布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費用補助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苗栗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及核銷申請書因應本辦法新制施行,苗栗縣政府特配合修正並於112年1月1日起載於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官網 便民服務 表單下載,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