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泰安鄉公所甄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辦事員)共計1名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錄取名額: 職務代理辦事員(社勞行政)1名(視成績擇優備取)。
三、報名資格:詳如甄選報名表
四、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an.gov.tw/)列印報名表。
五、截止日期: 請於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12:00前親送或委送至本所收發室,信封註明應徵職務。
六、測驗時間: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 10時00分於本所3樓302會議室。
七、測驗成績%:服務儀態佔10%、機智問答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佔30%、專長履歷工作經驗及能力佔30%、基本電腦能力及其他支援能力10%、其他佔20%。
八、測驗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受考人每位時間約為10-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