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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之溪臨時停車場案

  • 發布單位:行政室

有關岸之溪臨時停車場案,該停車場土地所有權為河川局,本所負責其租賃業務,停車場為清安豆腐街觀光發展協會所管理(含交管),本所已於113/2/20日向村長反映溝通,明年度請協會派員加強指揮管理,避免交通阻塞造成民怨,有違本所租賃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