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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苗栗縣泰安鄉公所資源回收物品標售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布單位:行政室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年2月1日(星期四)上午09時00分整於本所2F會議室(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2鄰69號)。

二、投標方式及截止投標期間: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止,至本所網站(https://www.taian.gov.tw/)下載投標文件或至本所清潔隊索取投標文件,並於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2鄰69號)。

三、投標資格:投標廠商需檢附下列各項證件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和廠商 大小章)。

  1. 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具有資源回收業登記。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 切結書。

四、本標售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五、公告次數第2次。

六、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招標規範及契約書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