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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泰安鄉113年度象鼻村大安部落假日市集招商計畫

  • 發布單位:行政室

大安部落假日市集廣場係剛好位居本鄉南三村中間位置,規劃未來通往雪霸國家公園雪見遊憩區參訪遊客的重要中繼休憩據點。隨著未來客群穩定,配合公所泰安文化生態輕旅行等遊程規劃,達到大安部落市集升級服務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本計畫提供大安部落假日市集廣場,重新招選農產在地人才創業經營並協助經營內容定位,提供喜愛本鄉大安溪流域的北勢群重要文化聚落訪客享受到優質具在地特色之實體銷售據點及文化展現的場地。

一、招商標的: 大安部落假日市集廣場(苗栗縣泰安鄉麻必浩20-5號及20-6號,土地面積為4,000平方公尺)。

二、公告及受理期間:113年1月10日至2月23日。

三、評選會議:暫訂於113年3月1日(五)。

四、受理單位:本所文化觀光課,聯絡電話:037-941025。

五、受理方式及應備文件:請於受理期間將經營管理計畫書及應備文件,向本所文化觀光課提出申請,逾時不候。

六、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

七、申請資格:凡設籍於本鄉之鄉民、設立於本鄉之人民團體或合作社、商號登記證等組織。前項人員或組織設籍本鄉象鼻村者優先。

八、申請應備文件   

項目

申請應備文件

計畫文件

計畫書1式(附件一)

資格文件

1.設籍(立)證明乙份(申請人或負責人戶籍謄本、團體設立證明)。

2.申請人(負責人)國民身份證影本。

3.協會請檢附立案證書及理事長當選證書。

其他

  1. 經營管理經歷證明文件。
  2. 其他與農產或工藝產業相關之證明文件。

 

九、餘詳見招商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