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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運用計畫」

  • 發布單位: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一、旨揭運用計畫補助之用途主軸,說明如次:
(一)社會福利服務業之訓練─照顧服務、保母等訓練為優先。
(二)觀光旅遊服務業之訓練-民宿管理、餐飲服務為優先。
(三)文化產業技藝類(含文化創意)、農、園藝、造景之訓練。
美容(含美甲彩繪)、美髮之訓練。
(四)商業行銷類-商業模式、數位經營、廣告傳播、品牌溝通之訓練。
(五)職業駕駛-普通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駕照之訓練。
(六)電腦資訊類-丙級電腦軟體設計技術士、乙級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及丙、乙級網路架設技術士。
二、請依上開運用計畫規定及所附格式於108年7月31日前函報苗栗縣政府提案,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