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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敬老愛心卡原住民申辦年齡為55歲

  • 發布單位:行政室

苗栗縣敬老愛心卡原住民申辦年齡自即日起下修為五十五歲!

為使民眾「行」的便利,苗栗縣政府自99年5月起開辦電子票證業務發行「苗栗縣敬老愛心卡」,至今已核發5萬多張,每人每月補助700點(元),鼓勵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者走出家門,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及減輕弱勢學生通勤交通負擔。

為擴大照顧本縣原住民長者,自即日起下修本縣敬老愛心卡原住民申辦年齡為55歲,以期提升原民地區大眾交通運輸的使用、擴大照顧原住民長者,受惠原住民約有750人。

凡持苗栗縣敬老愛心卡,於每月補助額度內,皆可免費搭乘苗栗客運、新竹客運、豐原客運、巨業交通及金牌客運等 (不含國道客運路線),長者們可結伴出遊,擴展視野,讓生老年活更加充實。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人限申請一張)

一、年滿65歲以上老人。

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就讀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

  1. 本縣列冊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者。
  2. 符合苗栗縣辦理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實施計畫規定者。

應備文件:

符合以上申請者需檢附下列文件,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1. 國民身分證、印章、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
  2. 可判別原住民身分及族別之證明文件(非原住民者免附)。
  3. 身心障礙證明(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非弱勢學生免附)。
  5. 委託他人代辦應備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補助額度&使用範圍:

  1. 每月補助社福點數700點(元),限當月使用,未使用完之餘點不得累計至次月使用。
  2. 每月補助點數可使用於本縣簽約客運路線(國道路線除外),包含苗栗客運、新竹客運、豐原客運、巨業交通及金牌客運等5家客運。

使用說明:

  1. 每月第一次乘車時,由系統自動儲值「點數錢包」每月700點(元)。
  2. 每月補助額度使用完畢或餘額不足,系統將不自動更新儲值「點數錢包」,請先自行至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儲值「現金錢包」,補足差額後即可繼續使用。
  3. 持本卡搭乘非本縣補助範圍內大眾運輸工具(如臺鐵、捷運…等)或小額消費,請先自行至便利商店、各捷運車站或臺鐵售票窗口儲值「現金錢包」。

票證遺失:

持有人應向原發卡票證公司辦理掛失或洽戶籍地公所,電子票證經掛失者,應重新辦理申請。電子票證掛失起二十四小時內遭冒用所生之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違規使用處罰:

本電子票證限本人使用,不得有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違反者,第一次查獲,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半年;第二次查獲,收回電子票證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持卡人停止使用:

  1. 死亡。
  2. 戶籍遷出本縣。
  3. 喪失身心障礙資格。
  4. 冒用或轉介他人使用經第二次查獲者。
  5. 未在學(含休學)。

本所受理窗口:

民政課詹小姐037-941025#210